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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捞赌资包装身份行骗 冒充纪委司机诈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4-02-18 16:19:37


    为捞赌资,精心包装身份,冒充某地纪委司机,诈骗同乡战友钱财。近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高某,2010年部队转业分配到地方工作,由于单位效益不好,2012年7月携带转业安家费和上班积攒的工资8万元到郑州找生意做。无意间高某在街头小广告上看到了娱乐挣钱的信息,遂按照广告上提供的信息,来到郑州郊区一个偏僻的娱乐城,在电玩上赌博,并且在数小时内赢了3万余元。快速赢钱的强大诱惑下,高某在时隔半个月后,第二次主动来到娱乐城碰运气,希望再赢一把,结果却是血本无归。十万余元瞬间输光,为了快速捞钱,高某便冒充某县纪检委司机,谎称通过关系能买到便宜的经济适用房,并且私刻该县纪检委和国土资源局公章,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期间,先后骗取其亲属、同乡、战友等现金共计42万元,骗取资金用于个人赌博和挥霍。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律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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