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院严格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积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密部署,通过四个“狠抓”,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狠抓组织,重视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8人领导小组,指导各支部、各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另专门抽调6人成立秘书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材料信息、新闻宣传等事项;抽调6人成立督导组,负责服务保障和整改督导等工作。制定并下发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日程表,院党组履行领导责任,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切实做到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狠抓学习,促进提升,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陈雪枫书记辅导报告和焦裕禄精神;组织干警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采取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支部学习,各庭室、部门互纠互学,干警自学等多种方式丰富活动载体。
三、狠抓督导,查摆问题,强化作风转变。通过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时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检阅干警学习效果,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和具体整改事项。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环节、每一方法步骤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四、狠抓宣传,促进监督,增强活动效果。拨出专项经费与电视台等媒体合作,保证录音、录像等音像资料顺利录制,确保宣传到位。同时,在法院政务网、手机报、法院微博、《嵩州法苑》等媒介开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本院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扬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