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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4-10 10:41:31


  4月4日,我院召开民事审判暨立案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度民事审判和立案工作。会议由党组成员张红亮主持,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做重要讲话。

  会上,党组成员张红亮宣读了《嵩县法院关于规范侵权损害案件赔偿费用的意见》;党组成员王红斌针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讲解,并提出了要求。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书芳从立案审查、审判质效、工作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回顾总结了2013年度民事、立案工作,并对2014年度民事、立案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一是以落实总书记“四个决不允许”要求为契机,调整立案思路,保护群众诉权。审查立案时要做到应立即立、释明引导、强化诉前调解、注重沟通协调;二是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审判质效管理。要以审判管理为基础,以队伍管理为手段,以创新管理为特色,向管理要形象,向管理要业绩,向管理要战斗力;三是以七个民事专项活动为重点,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全面开展。要理出好思路,拿出新点子,把活动抓出特色,抓出亮点,抓出成效;四是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抓好法官队伍建设。要突出抓好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强化五种意识,保障审判质效。要牢固树立质效意识、调解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风险意识五种意识,办好案件,提高效率,确保质效,守住稳定。二是要抓好三项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要抓好立案审查工作,要做到文明、热情接待,依法审查,对于依法不能立的案件,一定要做好释明工作,争取当事人理解;要抓好诉讼引导工作,依法、适时、合理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讼程序或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依法、及时举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要抓好判后答疑工作,耐心向当事人或代理人释明裁判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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