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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之光耀天平

——嵩县人民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j纪实

  发布时间:2014-07-10 15:59:22


    嵩县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92人,中共党员88人。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刑庭等庭室20个,派出城南、田湖、大章、车村4个人民法庭,年均受理案件2000件左右。

    近年来,我院确立“全市争先进、全省有位次、全国有亮点”工作目标,树立“抓管理、抓队建、促审判、保发展”工作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树立“公正、廉洁、文明”理念,大力弘扬司法文明,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积极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自2011年以来,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重大业绩奖”,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车村法庭被市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单位”、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有2名干警分别被省政法委授予“中原卫士”、全省“十大调解之星”、“最具亲和力调解之星”称号,有2名同志分别被省法院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有1名同志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首届“嵩县道德模范”和“公正嵩县”代表人物称号。

    一、建机制,为文明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领导,组织保障有力。嵩县法院党组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作为新的起点,提出了“巩固成绩再创新业绩再登新台阶”的更高要求。以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增强班子的创建意识。从创建实际出发,抓作风,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抓服务,提高党组决策能力,为打造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制,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专门抓,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工作格局。

细化落实,创建工作有序。坚持把文明创建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制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分解责任,层层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将文明建设的相关内容和要求,量化细化到年度《绩效考评办法》中,每半年与审判工作一起考评和检查。保障人人心中有目标,个个肩上有责任,保障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干,责任有人担,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的规范运作。

    二、强队伍,为文明创建提供人才支撑

    打造一支文明高效的团队是无往而不胜的保证。嵩县法院把加强干警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大力倡导公平、公正、廉洁、为民、奉献的法官职业道德。实施素质教育工程,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审判质效提升年”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中的开展,增强干警的道德观念和文明意识,为创建工作注入了不竭的精神动力。推进素质教育工程,实施“雨露计划”,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开展“调解能手”、“庭审观摩”“卷宗文书评比”等技能竞赛,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活动,开通廉政提醒手机短信,实施廉政承诺和廉政保证金制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建设廉政文化长廊,筹建了“清风茶社”,拓宽教育渠道,延伸监督触角,筑牢廉政防线,形成议廉、思廉、守廉的浓厚氛围。把文化作为灵魂,靠文化凝聚力量。确定了“尚法、明理、厚德、为民”八字院训,建成了图书室,创办了内部期刊《嵩州法苑》,举办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讲座,举办“护航‘5A’比奉献、我为法院添光彩”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太极拳培训、摄影展、球类比赛等文体活动,砥砺干警品德,凝聚工作合力。以“五型法院”建设为载体,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务实型法院,引导审判人员爱岗、敬业、务实、为民,提高了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搭载体,为文明创建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读书活动,建学习型法院。扩建了图书室,新购置了道德经典、国学典籍、法律文献等书籍1000于本。组织开展读书月活动,倡导干警日看一文、周议一题、月读一书、季开一坛,通过读书活动,开拓干警视野,让干警在读书中陶冶情操,在学习中提升文明素质。

    开展文明评比,弘扬司法文明。发出了“文明交通”、“文明使者”等倡议书,开展文明有礼河南人、“文明科室”、“文明干警”和“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文明上网、文明交通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文明活动开展,全院文明举止蔚然成风,文明之花处处开放。

    开展志愿服务,传递社会爱心。成立了由36人组成的“爱心天平”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志愿者法官义务献血,元宵节前走上大街清扫街道积雪,在“3.12”植树节来到大坪义务植树,在“全国助残日”,法官深入明德特殊学校开展献爱心、送温暖互动,在“六一”儿童节,法官走进黄庄乡石楼小学,为在校学生赠送爱心书包。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法官志愿者利用休息日,走进“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家中,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心理辅导、法律咨询和生活帮扶等活动。开展“清洁家园”、“平安建设”、“文明交通”、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建设。

    倡导餐桌文明,彰显节约美德。制定和发放了“勤俭节约、文明餐桌”倡议书,制作文明餐桌宣传标语,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从自我做起,小事做起,人人争当“光盘”族。筹建了廉政公务灶,修订了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接待用餐制度,严格按规定标准接待,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开展文明帮扶,共建精神文明。提出“同进步、共发展、促和谐”创建理念,专门成立帮建领导小组,制定了 “一帮一” 对口帮建计划,积极开展联建共建活动,分别与大坪乡范庄岭村结成帮扶联系村,与木植街乡寨沟村结成文明共建村,与旧县镇马店村结成道德共建村,每月与帮建村村干部座谈一次、到困难群众家走访一次,与木植街乡党委联合开展“天平杯”寨沟村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评选出道德模范8人,文明家庭2户,分别给予表彰。三年来为帮建村捐款捐物达5万余元,与共建村牵手,共创精神文明。

    加强道德建设,深化创建内涵。成立道德讲堂领导组织,实行每月一讲,邀请专家讲座,让道德模范亲述,由干警上台互讲,使每位干警成为道德的传播者、践行者和受益者。建设文化长廊,以图文并茂形式,释义“忠、义、礼、廉、孝、智、信”内涵,使干警置身于道德文化之中。组织道德模范评选,营造浓厚道德氛围,其中刑庭副庭长程长亮被授予首届嵩县“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及“‘公正嵩县’模范人物”称号。开展“颂中华经典、唱道德歌曲”活动,让干警与经典为友,有圣贤相伴,用歌声震撼心灵,引起共鸣。

四、重投入,为文明创建营造良好环境

修整了审判法庭,重新进行了墙体粉刷、地板保洁。扩建了图书阅览室、文娱活动室、档案资料室。投资30余万元,更换了办公桌椅,投资20余万元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安检设备。重新化设卫生责任区,经常性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工作,做到卫生无死角,车辆摆放整齐,无乱涂乱画现象。提升法院自身形象,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干净、优雅的良好环境。

    五、同部署,以文明创建带动审判执行

    坚持审判工作与文明创建同频共振,把文明单位创建融入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之中,作为展示风采、提升内涵的舞台,每个部门都是主战场、都是主阵地,每名干警都是参与者、都是主力军,以创建带审判,以审判促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613件,审(执)结6418件,结案率达97.1%。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从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办文明案做起,创新审判工作方式,为社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推行法律服务官制度,党组成员分别担任县重点工程、规模以上企业法律服务官,每年至少2次集中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成立金融审判法庭,出台推出“案件集中办理、简化保全手续”等十项司法服务措施,分别于2013年6月及今年5月份,两次召开了金融企业座谈会,集中研判金融审判工作。以“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法官踏上讲台,举办法制讲座、赠送普法口袋书、播放法制微电影,传播法律知识,去年以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3次,接受法制教育在校师生达5000余人次。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设置了“法律咨询、诉讼引导、案件受理、律师援助”等窗口,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拓展司法便民方式,在人民法庭推行便民小黑板工作机制,公布法官工作动态,方便群众联络法官;深入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开庭、流动办案,三年来共计上门为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困群体立案98次、送执行款57次,巡回办案3700余件次,把法庭搬移到乡村社区,将矛盾化解在群众门口,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促进文明司法,建成了庭审“三同步、两公开”系统,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记录,建成3套庭审直播系统,2014年网络视频直播庭审任务达270件;全面推行司法网络公开,除依法不公开审理及调解、撤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外,所有裁判文书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布;开通法院手机报、微博和微信,利用新媒体,全方位公开司法过程。

近年来,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级文明的标准要求及兄弟单位的创建工作相比,仍然有诸多不足之处,今后,我院将深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提高,通过文明单位创建,建设公正、高效、廉洁、文明、人民群众满意的一流法院,为构筑道德高地,建设5A嵩县做出新的贡献。

  

文章出处: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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