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委政法委的积极协调和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执行局二科执结车冬巧、曹世磊申请执行曹天祥、王松芹死亡赔金分割一案,从而化解一起长达两年的死亡赔偿金分割京访“骨头”案。
本案死者曹智峰系车冬巧之夫(非法同居),曹世磊之父,曹天祥、王松芹之子。2008年春,其在上海打工期间因工死亡,厂方赔偿死亡赔偿金60万元。该赔偿款由上海存入曹天祥、王松芹的长子曹智伟的农行卡带回。后曹智伟先后两次将该60万元取出交给曹天祥、王松芹保管,因曹、王二人拒绝给付车冬巧、曹世磊二人分割死亡赔偿金而引起诉讼,经我院2008年6月份判决曹天祥、王松芹应给付车冬巧、曹世磊死亡赔偿金60万元中的35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曹、王二人拒绝给付,车冬巧、曹世磊二人即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依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执行传票,但曹、王二人仍拒不执行,曹慌称60万元现金自己带着装入一方便面纸箱子内,在去上海的火车上丢失。在此情况下,我院对曹天祥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又多次到做曹的思想工作,但其仍执迷不悟,拒不执行。在曹天祥被拘留的第八日的晚上,因其患病住院治疗,我院只好提前解除对他的拘留措施。
鉴于此种情况,经县政法委协调,我院以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将此案移交嵩县公安局追究曹、王二人的刑事责任,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认为二人涉嫌拒执犯罪证据不足,且二人又都有重病在身,县公安局又将该案退还我院。经向市中院请示,由县委政法委协调,我院组织执行干警十五人,同时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法委领导六人及当地村委干部现场监督,对曹、王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仍一无所获。该案同时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洛阳电视台法制频道也对此案予以了报道,对曹、王二人施加舆论压力,对其拒不执行的“老赖”行为予以曝光。此外我院执行员对曹、王二人的直系亲属及有可能隐匿财产的亲属的个人银行存款帐户进行查询,但仍毫无结果。这种结果也引起了申请执行人一方的不满,赴京、赴省上访信访多次,造成不良影响。
为彻底执行该案,确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张松锋多次听取该案执行情况汇报,并召集有关部门协调该案执行。与此同时,我院党组也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和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营造执行氛围;另一方面通过当地乡镇、村委干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本着乡情、和谐、亲情的目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内心感化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几无转机的情况下,今年8月,当地村委干部透露,曹、王二人的长子曹智伟表示愿意和解执行。法院执行干警即以此为突破口,在当地乡镇、村委干部的积极配合下,迅速上门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执行工作。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车冬巧应得的赔偿份额由曹、王二人支付给车冬巧自己支配,曹世磊应得的赔偿份额由曹、王二人支付其中一部分由车冬巧支配,负责曹世磊十八周岁以前的学习、生活支出,剩余部分赔偿款进入法院帐户,由法院提存,待曹世磊满十八周岁后交由其本人自由支配。目前,该款项已全部按协议履行到位,案件执行也划上了圆满句号。
(行湘波、常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