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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评道德模范 共建精神文明

  发布时间:2014-07-25 16:31:37



图为:为评选出的道德模范颁奖


图为:表彰大会会场

    7月25日上午,嵩县法院与结对帮扶小组成员单位--县教师进修学校在旧县镇马店村举行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嵩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书芳,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海江,与县教师进修学校、旧县镇领导一起为评选出的道德模范颁奖。法院青年干警与村民共同参加了道德模范表彰大会,现场学习道德模范、接受道德教育、感悟道德氛围。

    为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影响和带动村民道德素质建设,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层次。嵩县法院在省级文明届满创建中,与旧县镇马店村结成文明共建单位,成立了帮扶领导小组,制定帮扶方案。结合帮扶村实际情况,派驻法律服务官,帮助村两委开展“大调解”活动,化解邻里纠纷,帮助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文艺演出队,营造浓厚的道德氛围,促进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良好社会风尚。并且携手结对帮扶小组成员单位县教师进修学校,帮助该村建设了文化活动广场、道德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精神文明活动载体,为村民捐赠了养殖、种植等书籍共400余本,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此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过群众推荐、投票,共评选出12名道德模范人物和3个文明家庭,并在马店村文化广场隆重举行了表彰大会。

    表彰会上,县文明办副主任程平强作重要讲话,程主任对嵩县法院帮扶马店村共建文明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勉励受到表彰的道德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共创和谐文明新嵩县。

文章出处: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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