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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马”到“赛马”激活人才自变量

  发布时间:2014-08-27 16:16:22


    为解决新老法官交替存在的“青黄不接”问题,让青年人才尽快掌握审判技能,破解案多人少压力。近年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积极实施“雨露计划”,建立以资深法官领跑为基础的“赛马平台”,实现人才培养从“相马”到“赛马”的转变,力促青年干警迅速成长。

    定教练优选“领跑人”

    该院青年干警培养“雨露计划”核心内容是建立导师制,让青年法官拜资深法官为师,由资深法官手把手教,一对一传,言传身教,让教练领着队员赛跑。

    为了给青年干警选配出德才兼备、业务精通的“教练”,该院建立了青年干警导师竞聘制,聘任期为2年。规定了导师的任职条件,要求青年干警导师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道德品质优秀,廉洁自律,作风严谨,积极向上;二是工作年限15年以上,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成绩突出;三是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导师竞聘通过个人自愿报名,部门推荐,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确定竞选候选人,然后通过竞岗演讲、业绩考核、干警测评、党组审定等程序,统一聘任,颁发聘书。

2014年在导师选聘中,全院资深法官报名32人,经过竞聘考核、师徒双向选择,最终选聘出青年干警导师10名,与青年干警一对一结成辅导组,所选聘导师,部门负责人5名,办案能手3名,从事审判工作25年以上资深法官2名。

    “资深法官的工作经验是法院的一笔财富。建立法官培养导师制,不仅让年轻人拜老法官为师学艺,关键是让优良工作传统与经验得到传承”。该院院长赵刚毅在竞聘导师动员会上这样讲。

    建载体配足“加油站”

    “教练”有了,关键是让教练怎样教?徒弟如何学?该院着力为师徒教学量身打造多种载体,助推师徒教学,为师徒赛跑配足动力“加油站”。

    建立随案指导机制。由师傅跟踪指导徒弟办案,对徒弟承办的每件案件,在庭前准备、庭前阅卷、庭审驾驭、调解技巧、裁判文书制作等审判实践中的各个环节手把手手教学,让徒弟在观摩师傅办案过程中,学习师傅办案技巧。如果徒弟在承办的案件中遇有疑难问题,由师傅们共同参与讨论和分析,帮助其拓展办案思路,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师徒谈心机制。为每对师徒组合均制作了一本谈心手册,内容包括每月工作点评、优缺点分析、思想动态、阶段评价等内容。师徒谈心机制的建立,体现了师傅对徒弟职业操守的教育和带动,使帮教内容得以具体化和常态化,成为师徒间沟通交流的桥梁,使资深法官真正成为青年法官成长的良师益友。

    开展法律沙龙活动。法律沙龙为青年干警和导师之间提供了交流心得、研讨业务、锻炼口才的平台。法律沙龙活动每月举办一次,每次由导师轮流主持,每期由主持人确定一个主题,主题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疑难案件、审判难点、法律解读、政策学习等内容。活动以审判理论研讨、自由辩论等形式开展,发言要求脱稿,以锻炼青年干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跟着老师学会了扮演‘红白脸’调解案件,今年共办理了57个案件,调解41件,调解率达到72%,被评为全院调解能手”。这是在上半年师徒自我鉴定中,交通安全法庭法官小刘的自我鉴定评价。像小刘一样,每名青年干警均在师徒教学中,学到了实践技能,取得了骄人成绩。

    重奖罚激活“自变量”

    愿不愿教?想不想学?是青年人才培养的最大瓶颈。为了让师傅甘于教,徒弟乐于学,该院建立了动态考核机制、严格奖惩机制,激发师父最大激情,挖掘徒弟最大活力,让师徒作运动员,在竞技中携力角逐。

为激励师傅教的激情,该院在对师傅实行竞聘制和任期制的基础上,推行行动态化考核机制,实行学分制考评。建立“雨露计划”管理台账,每月填写师徒工作业绩,记载每个辅导组调研成果、工作业绩、培训情况、案件办理、表彰奖励等内容,对青年干警每一项业绩按照数字分值量化,作为日常学分进行考评。要求师徒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我鉴定,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报政治处备案,年终由院政治处对各辅导辅导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指导对象选拔任用和导师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选拔任用时作为优先条件。

    为鼓励师徒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该院设立“青年干警成长基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师徒工作奖励,进行奖优罚劣。对于在全国、全省学术论文征文中获奖的,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学术文章、调研成果、案例分析等在国家级、省级载体发表的,分别奖励800元和600元。在全院办案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的辅导组,奖励师徒各500元。通过加大物质奖励,体现党组对青年干警成长的关怀,激发干警传帮学的热情。

    在各项激励机制促进下,全院形成了浓厚的传教学习氛围,不仅师徒传教学习热情得到了激发,也是青年干警的自身特长得到了最大发挥,青年干警工作成果不断涌现。今年以来,已经有6名青年干警在审判工作等方面脱颖而出,暂露头角,其中1名青年干警获得全县庆“七一”演讲比赛一等奖,1名青年干警与导师联合撰写的案例分析被《人民法院案例选》采用,2名青年干警分别被评为“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1名导师被授予嵩县首届“道德模范”及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文章出处: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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