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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适用人民观审团机制审理疑难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4-09-18 16:41:24



    9月17日上午,嵩县人民法院适用人民观审团机制,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疑难复杂民事赔偿案件。

本次庭审,该院从人民观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了10人,并最终确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人民陪审员7人组成的人民观审团。

    庭审开始前,审判长首先向人民观审团成员介绍了本案基本案情。人民观审团旁听庭审全过程,并认真进行旁听记录。庭审结束后,人民观审团立即召开了观审团会议,对案件事实认定、当事人法律责任等问题充分进行了讨论,并根据人民观审团多数人意见形成了书面观审意见提交给合议庭。合议庭表示将综合考虑人民观审团的意见,择日依法对该案件宣判,判决结果并将及时告知人民观审团成员。

    为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案件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4年8月,我院根据省、市法院统一部署,建立人民观审团工作机制,并组建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普通群众等为主体的人民观审团成员库530余人。人民观审团由7—13名人民观审员组成,参与有较大社会影响、群众关注度高的;法律评判与社会评判可能出现重大偏差的;涉及群体性利益的;经评估认定当事人信访可能性较大的等疑难重大复杂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审理,并就案件事实等提出观审意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时,将人民观审团意见作为重要参考。

文章出处: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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