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同仁们,大家好:
古至今,法乃国之利器。司法者手握司法裁断之重权,身负服务人民之重责,当为民之楷模,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面对与日俱增的矛盾纠纷,司法者当以何种面貌出现在民众面前呢?答案不言之明,应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人民法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司法部门,更应当充分领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的深刻内涵,并牢固树立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核心价值观,让核心价值观在广大法院干警心中生根发芽,并用实实在在地努力浇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之花,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人民法院应形成良好的思想导向。常言道:人生在世,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广大法院干警而言,基于司法服务之职能,基于人民群众之需求,有的事是必须做的,有的事又是绝对不能做的,干该干的,不干不该干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则属于必须认真践行的范畴。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效果好不好,关键在基层,重点看干警,难点在服务。不管是在任何时候,广大法院干警都必须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指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深入系统地学习核心价值观,不断把握自身的服务方向,不断夯实司法服务根基,在法院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时刻以政法核心价值观约束自身的言行,树立起新时期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人民法院应落实好核心价值理念。司法服务的根本目的在于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实现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继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照这一目标,结合当前实际,政法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落实尤为重要。广大法院干警在司法服务的点点滴滴中,应当立足忠诚,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好干警;应当立足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始终把群众的诉求当做自己的事,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确保司法亲民、为民;应当立足公正,把公正执法贯穿于司法服务的全过程,切实维护社会之公平正义;应当立足廉洁,始终突出廉洁特质,廉明无私办案,清清白白做人。通过长期不懈的贯彻执行,让司法服务不断超越。
一个社会的公共文明水平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社会文明,小的会影响此生形象,大的则会影响国家声誉。
据说在清朝时,军机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个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作为笑料,大肆渲染,大加嘲弄,丢尽了中国人民的脸面,这不正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文明的历史教训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精神需求层次和自我认识价值愈来愈高,越来越希望得到理解并受到尊重,毫无疑问在当前形势下,礼仪已不是个别人的需求,而是我们大家所需的。
普及文明礼仪,推崇文明礼仪,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就会和物质文明建设一样,取得飞速发展,我们的面貌必然会焕然一新,群众们也都会生活在友好、宽容、温馨的学习氛围中,想让别人尊重你,首先要先尊重别人,那样的陋习,虽图的是一时之快,丢的却是自己的人格和魅力,想想便知,一个连自己都不尊重的人,别人还会尊重你么?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文明河南建设,重在实践,贵在行动。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同心,积极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坚持“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用高度的社会文明赢得更多肯定、更多赞誉、更幸福的生活和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