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早在十八大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就提到:“全党必须警醒起来”。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又强调:“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惕啊!”《人民日报》日前发表署名文章,题为“再提警醒”。可见,“警醒”犹如利剑高悬,时刻提醒着我们警钟长鸣。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做为“头顶国徽、肩扛天平”、执掌国家审判大权的人民法官,大多数还是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信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拒腐蚀、永不沾”。但也有那么少数人以身试法,或滥用职权,或贪赃枉法,或压机嫖娼……这些人不只是背弃了入党誓言,也丧失了做人的道德;不只是忘了权利的来源,也忘记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所以说,“警醒”就是人民法官最好的警示器,时刻提醒自己要头脑清醒,不能忘乎所以,不要得意忘形。要居安思危,修身立德,永远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法官要修身立德,尤须“慎独”。《中庸》第一章提及“慎独”,曰:“道也者,不可须臾也。可离非道也。是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目者,恐慎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意指君子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也警惕真诚;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也怀有敬畏。曾国藩一生修身立德,常提及“慎独”二字。他认为“自修之道,难于养心;养心之难,又在慎独。能慎独,则内省不疾,可以对天地泣鬼神”。他著君子慎独论,认为“慎独可将欲念遏制到隐蔽,刻不间断地遵循自然之理。因时时内省而无愧于心,故可以心胸安泰”。《法官警示录》一书中的少数法官之所以能干出种种违法犯罪的丑恶勾当,一是在意识上未能“警醒”。总认为“撑死胆大的,吓死胆小的”;总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二是行动中未能“慎独”。在没有人监督的场合下,置党纪国法、伦理道德于不顾,最终走上罪恶的深渊而不能自拔。只有在阴沟翻船之时才如梦方醒:“悔不当初”!
当前,人民法官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稳定发展”的重任。与此同时,法官的特殊身份、特殊职业、特殊地位决定了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格外引人注目。基于此,做为人民法官,不仅要时时警醒自己,处处如履薄冰,而且要处处慎独,不管白天黑夜、人前人后、八小时内外,都能自觉管住自己的嘴——莫乱吃。因为“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软”;管住自己的手——莫乱伸,因为“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