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这样一个婚姻案件,在我的主持调解下,一名高位截瘫患者和他的妻子办理了协议离婚,这是我从事审判工作25年来,感觉最难抉择的一起离婚案件,不知道为他们办理协议离婚协议是对,还是错。但是我尊重了他们的选择,并从他们身上让我读懂了一句话:世上有一种爱,叫做放弃;世上有一种真情,叫做眷恋。
被告毛某某家住距离县城50多公里的深山区——大坪乡官亭村,与原告贺某某于1993年12月结婚。2005年元月24日,被告在伊川县半坡乡白窑村煤矿打工期间,遇矿体塌方受伤,致高位截痪。原告在病床前伺候了被告将近六年,为给被告治疗,赔偿款及家里的积蓄全部花完,两个孩子年幼,还分别在读小学和高中,家庭生活陷入了窘境。生活的艰辛让原告无力支撑下去,遂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案件分到我的手里以后,考虑当事人被告已经瘫痪,行动不便,且因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向庭长和院长做了汇报,全部免除了诉讼费用,并决定到被告家庭开庭审理。
6月23日上午,天下着大雨,我和法庭其他三名同志冒雨驱车50余公里,来到被告家里开庭。在那里布置庭审现场时,因原、被告家生活太困难,连几张桌椅也凑不齐,村干部和村民从自己家里搬来了方桌和凳子。被告坐在轮椅上,原告坐在对面的方木凳上,就这样开庭了。庭审期间,原告宣读了长达六页得诉状,诉说了五年来为被告床前擦屎倒尿等悉心照料付出的艰辛,为家庭生计、为女儿上学的奔波煎熬,以及自己的苦难和无奈。被告答辩时,眼眶含着泪说,她说的是真的。庭审现场有很多群众,但当时场面却一样的静。
庭审结束后,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被告含着眼泪说:“自己给家里带来太多的拖累,原告已经尽到常人能尽的责任,为了孩子,同意离婚”。原告也表示,为了生计所迫,无奈离婚,但是离婚后,她还要尽自己能力,通过一定的方式再照顾被告。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原告自己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放弃分割共同财产,并将自己耕地补偿款等赠予给被告,做为对被告的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
双方都很无奈,但都同意离婚,在调解时,我却感到很犹豫:是否应该支持他们的离婚协议?被告是高位截瘫患者,离婚后咋生活?如果不离婚,原告一个人能扛起这个家庭的重担吗?我反复在给双方讲利害关系,最终,原、被告还是选择了离婚。
看着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我的心里却高兴不起来。唯有感动,被他们彼此因爱而放弃所感动。
第二天,法庭的4名同志自发捐款,买来大米和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送给了被告。当被告坐在轮椅上接过食品时,双眼含着眼泪,哽咽了许久说不出一句话。我明白他被法官的行为所感动,感动的说不出话;我也被他们深深地感动,感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安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