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司法能力、司法公开、民主监督”三大建设,2015年,嵩县法院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本院实际,不断开拓创新,提出“一六二三三”工作思路,努力在新起点稳步前行,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强化一个新思维:即“守纪律、讲规矩”思维。
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1、推出审判服务新举措,服务保障大局;2、扎实推进“三同步、两公开”建设,拓宽“阳光司法”的广度和深度;3、强化司法为民,健全便民利民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4、坚持以法官为中心,狠抓业务学习,提高干警业务技能水平;5、推进廉政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廉洁司法;6、规范机关管理,完善管理模式,提高机关保障水平。
抓好两个专项活动:1、“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活动。重点围绕规范审判权和执行权行使、规范队伍建设、规范司法公开等方面开展,推动该院司法行为和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2、“优化经济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围绕嵩县“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带动、民生为本”发展战略,优化司法服务措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用好三个抓手:一是党建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审判管理。细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打造“精细、公正、高效、严谨”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三是作风转变。在执法办案中比拼作风,寻求作风转变新突破。
培树三面先进旗帜:一是坚持德育立院。以道德文化长廊建设、开设道德讲堂、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干警读书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二是青年干警培养。继续推行“雨露计划”,采取“阶梯制”培训、“体验制”锻炼、“导师制”培养机制,积极打造青年干警人才培养工程;三是一个先进基层窗口和一名先进干警。挖掘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在全院形成学先进、赶先进、比先进的浓厚氛围,打造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