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此殊荣既是我院全体干警团结奋进、众志成城的重要成果,又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我院确立了“全市争先进、全省有位次、全国有亮点”工作目标,树立了“公正、廉洁、文明”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将文明创建作为展示风采、提升内涵的舞台,大力推进七项重点工程,以能力工程提升文明素质,以道德工程传播文明礼仪,以书香工程普及文明知识;以礼仪工程倡导文明行动,以公益工程传递一片爱心;实现了文明创建与审判工作同频共振,法院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司法文明深入人心。
今后,我院将继续进一步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持续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法院”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