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不服卫生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上没有庄严的法台、法椅,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与原告、被告及双方代理人等围坐在庄严国徽下的一张圆形审判桌前,心平气和地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协商,庭审全程在这样一个平台上平和、有序进行,最终案件达成协议,原告撤诉……
这是我院改革司法审判模式,柔性化手段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它是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工作的一项有益尝试,旨在为“官”与“民”之间搭建起平等的诉讼平台,让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零距离”平起平坐,在平等、公开、宽松、和缓的气氛中以协商的形式开放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在这样的氛围中,法官与各方当事人、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容易相互理解、相互尊重,舒缓了官民之间的对立情绪,有助于缓解官民矛盾,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亲情,确保案结事了。
据悉,嵩县人民法院“圆桌审判”模式同时在民事、少年刑事审判领域推行。自今年推行这一审判模式以来,共审理行政案件2件、民事案件6件、少年刑事案件3件,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