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月18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城南、大章、田湖三个基层法庭便民宿舍内床被干净整齐,锅碗米油等用品一应俱全,可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解决开庭、调解时的基本食宿问题,至此,该院全部基层法庭均设立了便民宿舍。这是该院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创新司法为民形式的又一得力举措。
为解决居住偏远、交通不便,开庭、调解当日不能回家的的特困当事人的食宿问题,我院车村法庭干警在去年年初就自费在法庭设立了便民宿舍和便民餐厅,方便特困当事人。今年元月,根据省高院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专项资金,在其余三个法庭腾出专门房间,统一配备食宿等基本物品,凡生活困难、当日开庭、调解不能回家的当事人均可申请免费食宿。
院党组要求,便民宿舍要随时对群众开放,基层法庭干警要高度负责,时刻关心在便民宿舍食宿群众的疾苦,使这一为民、利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据悉,自便民宿舍成立以来,共接待特困群众15人,深受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