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县法院坚持“四个到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认识到位。要求全院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五个严禁”。
措施到位。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督查,运用督导纠错、提醒谈话等措施,规避廉政风险,杜绝违纪违法事件。
监督到位。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作风检查,并将廉洁自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中。
问责到位。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办公费用有关标准。严肃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