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嵩县法院召开执行分段式流程改革工作会议,拉开全面推行执行分段式流程改革的序幕。
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世敏宣读执行局分段式执行流程改革意见,宣布对执行工作实行分权、分段式管理,设立综合组、预执组和执行组三个执行流程机构及五个执行工作组,将执行流程分段细化,实行流水化作业模式,各执行环节由专人负责进行集约管理,打破“案件一人负责制”的传统执行机制,促进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玉川指出,通过分段式流程改革,人员力量更加充足,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各组之间互相监督,分权制衡,互相制约,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此外,陈院长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团结。二是要尽责。三是要规范。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作重要讲话。赵院长强调,此次改革是全面落实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必要途径,院党组克服种种困难,全力对执行人员、车辆、经费等予以保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同时,赵院长对全体执行干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讲纪律,讲规矩。政治纪律是六大纪律之首,加强纪律性,改革无不胜。要服从党组各项决议安排,一级带一级,讲工作纪律,树立规矩意识。二是讲团结,讲大局。当前执行工作面临压力巨大,压力越大越要团结,工作越难越要众志成城,相互补台一起上台,相互拆台一起垮台。三是讲成效,讲业绩。时间紧,任务重,每位干警都要严格遵照方案执行,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工作要干的精,干的出彩,努力将执行工作推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