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嵩县法院利用互联网发布小额执行案件悬赏公告,并依据网民提供的财产线索,成功执结一起涉案标的30万元的债务案件,收到较好的执行效果。
2009年9月10日,嵩县院受理了申请人侯某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清偿申请人工程款3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嵩县法院查明洛阳市中院、涧西区法院等法院也均在执行该公司,执行标的达千万余元,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早已被以上法院冻结,在房屋管理局、车辆管理局也查询不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嵩县法院执行人员结合被执行人系外地企业且有逃避债务的嫌疑,经向院领导请示,决定启动在互联网上发布小额案件悬赏公告,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将予以5000元以下奖励。该公告在互联网上发布后,一周内即有网友向嵩县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在洛阳市某单位享有百余万到期债权。嵩县法院执行人员立即根据该网友提供的线索进行核实,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有即将到期的百余万元债权,并且债务人也正准备清偿。执行人员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将被执行人应得的30余万元债务依法冻结,使该案件成功执结。
为发动社会和民众力量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问题,嵩县法院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建立小额案件悬赏执行机制,制定实施办法,借助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的现代传媒工具,特别是在各级贴吧网站中广泛发布小额案件执行悬赏公告,寻求社会力量的帮助,查获被执行财产及行踪信息,依法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效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价值给与1—5%的奖励。2010年元月以来,嵩县法院利用互联网发布执行悬赏公告8起,在网民的积极参与下,已获得执行线索6条,并已成功执结6起,涉案标的达75万余元,取得了明显的执行社会效果。
作者:马旭升 徐建锋
单位: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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