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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寒春暖绿意浓 执行攻坚不停歇

  发布时间:2017-03-20 09:41:29


    2月25日,正是咋暖还寒时候,嵩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却是一片热火朝天,暖气洋溢。圆桌的左边,陈某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和自己的前夫和解;圆桌的右边,则周某在老父亲面前懊悔不已,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女儿协助,劝父偿还赡养债

    都已年过花甲的周某,因其儿子小周拒不支付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赡养费,无奈便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多次与小周联系,希望他能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初始小周承诺会主动将钱送到父亲家。但小周的承诺变成了一纸空文,其不但没有履行义务,还拒不接听法院电话。执行法官在调查了解到小周及其妻子都在外打工,具备支付能力这个事实后,于2017年2月22日晚上,赶赴被执行家中,将小周拘传到法院,并对其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小周被拘留后,小周的女儿无意在该院执行局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了其父亲因不赡养老人而被拘留的消息,立即与该院执行局联系,表示愿意替父母支付赡养费,并对其父的这种行为感到抱歉,然而周某却觉的赡养老人不是孙女的责任,拒绝接受孙女的赡养费。面对这种情况,我院执行局干警决定将小周带到法院与周某、小周的女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经过执行法官的沟通说服以及小周女儿的耐心劝解,小周当面向周某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好好赡养老人。随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小周将赡养费交给了父亲,双方冰释前嫌,看着老人老有所养,父子重归于好,执行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法官讲法,弥合母女骨肉情   

    夫妻恩怨何必拿自己的小孩赌气呢?2016年9月,黄某与陈某经嵩县法院判决,解除夫妻关系,双方婚后生育一女随男方黄某生活,陈某每月支付生活费300元,直到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但陈某并未按照判决全额支付生活费,而是一拖再拖。为此,女儿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2月23日,张法官一行3人到被执行人住所,将正准备外出的陈某带到法院。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对陈某进行了说服教育,对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并让她扪心自问:“怎么会忍心不抚养自己的女儿呢?”原来,被执行人陈某一直对前夫黄某有怨言,认为黄某在离婚后故意不让其探望女儿,所以才一直不履行。张法官对陈某说道:既然判决书已经生效,你就该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而且,经过我们调查,是你女儿不想见你并非你前夫阻拦。”起初,陈某还是对黄某充满怨气,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履行。但当法官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陈某还是觉醒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官说得对,我不该把对她爸爸的恩怨报复到自己女儿身上,我应该让女儿健康成长。”陈某当庭向法官履行了全部的抚养费,并保证以后都会按时向女儿支付抚养费。至此,这场母女之间的恩怨得到化解。

    这就是执行法官的日常,不仅仅是简单机械的执行,更是情感、伦理的教育,用真心唤醒当事人沉睡的爱,让整个初春暖意融融。

责任编辑:马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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